附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故分析处理:简化事故责任追究核准程序,提高事故分析效率和事故处理透明度
强化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增强各级各一类管理人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依据晋煤集安字矍2缈1毋矍63梦号又《晋煤集团事故报告和查处理规定》,特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处罚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组织机构成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领导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成员:各业务部室行政正职第三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
第四条责任追究领导组职责对各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责任追究处罚标准的落实进行全面监督、审查和考核
考核范围及处罚原则第三章考核范围及处罚原则第五条责任追究的考核范围1、事故分析处理权限:1
1凡发生轻伤事故、严重工伤事故、一般非伤亡事故和较大非伤亡事故、由我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配合进行事故追查分折
事故在24小时内分析完毕,特殊原因可推迟一天
2凡发生局定重伤、重大及其以上非伤亡事故
由集团公司组成调查组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3煤矿生产发生死亡事故或者局定重伤3人以上事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的非伤亡事故
由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
集团公司及事故单位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4地面其它发生死亡事故或者局定重伤3人以上事故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3的万元及其以上的非伤亡事故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
集团公司及事故单位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2、考核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赵庄煤业各单位;及在赵庄煤业参与基本建设的各施工单位
具体包括:2
1发生轻伤、严重工伤事故及一般、较大非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人员、责任单位;2
2发生局定重伤、重大非伤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