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黄圃镇法治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推动我镇法治城镇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XX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粤委办发电"2009"41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动员大会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作为法治广东建设的重要载体,探索完善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
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人大的主导作用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作用
努力做到立法要良、执法要严、司法要公、违法要究、普法要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广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创建活动中,要积极探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实现形式和途径
要加大法治市县创建示范点建设力度,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取得突破
要加强执法监督,营造统一透明的法治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强化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广东宣传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依法执政
1、党委领导班子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集体违法行为,无发生班子成员渎职、贪污、贿赂等违法违纪案件
(组织人事办)2、党委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每年听取人大、政府的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组织人事办)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体系科学,程序规范,奖惩制度完第1页共23页善,镇党委任命干部实行党委会票决制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办;配合单位:纪委)4、党务公开程序明确、形式简便多样,应公开事项及时公开
遵守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无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事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