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汽车维修实训基地建设
制定依据:实训设备的配置和分类参照以下标准和文件制定:本标准以教育部2000年11月出版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育部编印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文件汇编》;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编写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教育部《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0380-2006)、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
1-2004)、国标《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条件》(待批)、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7号部令)及教育部等有关行业部门制定的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指导方案为主要依据
按照汽车维修行业对汽车维修职业教育提出的要求,广泛吸收职业院校、行业和企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编制而成
3.实训设备要求本标准中提供的装备规格、功能要求、数量单位是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各实训基地可根据地域特点和汽车维修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选择相应规格的仪器设备
配备的仪器设备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
实训基地设备数量是以两个教学班的规模(40人/班)配置
实训基地环境要求4
1实训场地应根据师生的健康、安全要求和实训内容,确定使用面积,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实训场地采光、照明、通风、电气安装、防火及安全卫生等要求参照《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0380-2006)
3实训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
汽车维修实训基地实训分类实训基地设备配置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汽车维修专业课程设置、汽车维修行业岗位设置和能力培养进行分类,分为:1)汽油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实训;2)柴油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实训;3)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实训;4)汽车电气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