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文化工作者帮扶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2015年选派24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各乡镇、民间文艺团体提供服务
到2020年,每年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选派、培养任务,通过选派和培养工作,加快“三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文化工作者素质,为推动“三区”文化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持
二、工作原则(一)中央指导、地方实施
文化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负责规划指导,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开展选派和培养工作
省、市、县三级文化行政部门、党委组织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选派和培养任务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
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与当前全县文化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县和各乡镇人才的上下交流,帮扶全县文化工作的开展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从受援乡镇文化单位实际需要出发,由受援乡镇和民间文艺团体提出需求,结合派出地文化工作者专业特长,选准专业门类,派出优秀文化工作者,培养专业文化工作者,切实提高受援地文化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基本要求(一)受援范围
我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受援范围为全县19个乡镇
(二)选派和培养文化工作者的范围
市文广新局分配到xx县选派名额24人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三)相关要求1、资格要求
原则上选派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文化工作者
2、工作要求:原则上选派人员必须到受援乡镇文化专业岗位工作1年
具体要求主要有三项:一是选派对象必须在2015年3月底以前到岗,并和受援地签订协议
即选派方、受援方第1页共3页及选派人员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
(具体协议见附件2)选派对象应和当地综合文化站沟通,根据当地需求制定年度文化帮扶计划,年底要作好工作总结
二是选派对象要尽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综合文化站不得占用,并能正常运行,开展日常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