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种子经营主体、规范种子经营行为推行种子留查备案告知制活动方案各工商所、注册分局、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各镇(乡)街道农技站:为加强我市农资市场管理,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工商局《2006红盾护农方案》和省农业厅《2006绿剑护农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整顿种子经营主体、规范种子经营行为、推行种子留查备案告知制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顿、扶持、规范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2006红盾护农方案》和省农业厅《2006绿剑护农行动方案》,通过整顿种子经营主体、规范种子经营行为、推行种子留查备案告知制度,进一步建立维护良好的种子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一)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规范种子经营主体
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第一阶段(2006年5月27日至6月10日)为动员、摸底阶段
各工商所、各镇(乡)街道农技站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主要内容为:经营单位或经营人员姓名、经营地点、委托销售种子情况、是否有照、是否超范围经营、联系电话等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
xx工商分局、xx市农业局,将督促xx市种子公司等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对原有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新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第二阶段(2006年6月11日至30日)为规范登记阶段
各工商所要会同对各镇(乡)街道农技站,对无照经营种子的第1页共4页单位和个人进行积极的疏导,对符合种子经营条件或超范围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发出限期办理营业执照或变更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凡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加工(含包装)、分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