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森林督查工作方案XX省森林督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8〕14号)要求,结合我省推行的林长制改革,自2018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森林督查工作
一、工作任务充分利用遥感技术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应用,探索构建“天上看、地下查”的“天空地”监管全覆盖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监督和执法机制,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和及时整改,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
督促各地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全省林业改革成果,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以全省林地“一张图”为本底,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将检查年度的前后两期卫星遥感影像叠加对比,判读分析提取林地图斑变化信息,对疑似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的图斑,通过档案资料核实和现地验证等方法,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
三、督查内容(一)督查对象
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落实情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相关部门、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二)督查重点
重点督查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
具体包括:1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上一年第1页共5页度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情况
林地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以及临时占用林地管理情况、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湿)开垦等情况
林木采伐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采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森林经营活动开展情况、乱砍滥伐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