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修订稿)广东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二○○一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广东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英文译名为GuangDongEducationalInstrumentTradeassociation缩写:GDEITA)第二条本会是从事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由生产、经营、管理、研究教学仪器设备的企事业单位、校办工厂和有关单位(包括个人)自愿参加的全省性的行业组织
第三条广东省教育厅是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本会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本会挂靠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本会经广东省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面向全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
在主管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在行业管理上发挥指导作用,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及公共事务上发挥服务作用
第五条本会接受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在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①开展本行业的基础资料调查、搜集和整理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本行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其实施计划提供依据
②总结交流本行业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建设经验,推进现代化管理,编辑出版协会内部刊物,促进省内外有关信息的传递
③总结交流企业改革、企业管理的经验,开展企业管理咨询,推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④对会员单位的年终财务报表进行汇总并上报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为全国教学仪器设备工业制定有关政策,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
⑤开展本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新产品质量鉴定
⑥组织参加本行业产品质量的行业检查评比;对企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