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修订稿)广东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二○○一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广东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GuangDongEducationalInstrumentTradeassociation缩写:GDEITA)第二条本会是从事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由生产、经营、管理、研究教学仪器设备的企事业单位、校办工厂和有关单位(包括个人)自愿参加的全省性的行业组织。第三条广东省教育厅是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本会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本会挂靠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本会经广东省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面向全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在主管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在行业管理上发挥指导作用,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及公共事务上发挥服务作用。第五条本会接受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第六条本会的住所在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①开展本行业的基础资料调查、搜集和整理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本行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其实施计划提供依据。②总结交流本行业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建设经验,推进现代化管理,编辑出版协会内部刊物,促进省内外有关信息的传递。③总结交流企业改革、企业管理的经验,开展企业管理咨询,推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建设。④对会员单位的年终财务报表进行汇总并上报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为全国教学仪器设备工业制定有关政策,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⑤开展本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新产品质量鉴定。⑥组织参加本行业产品质量的行业检查评比;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与咨询;收集和反馈本行业产品质量信息。⑦组织参加本行业的全国性的展示(展销)会;举办本行业的全省性的展示(展销)会。⑧组织本行业职工培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推进人才交流。⑨承担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和省教育厅委托协会办理的事项。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①从事教学仪器设备生产和经营的单位。②从事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和研究的单位。③积极支持本会活动,热心教学仪器设备事业,在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成绩的个人。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拥护本会的章程;②有加入本会的意愿;③本省从事教学仪器设备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④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或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有贡献的个人。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①提交入会申请书;②经秘书长初审后,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③由本协会发给会员证书。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①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②参加本会的活动;③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④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⑤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①执行本会的决议;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③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④按规定交纳会费;⑤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无特殊理由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由协会收回其会员证书。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形式,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4年(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六条会员大会的职权是:①制定和修改章程;②选举、增补、变更和罢免理事;③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④决定终止事宜。⑤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七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