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核收:石柱府办发〔2010〕226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今年以来,全县少数乡镇、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部分乡镇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按照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各项工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抓排查、打非法、强管理,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指标任务完成
二、主要任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安全监管责任
——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促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
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及园区、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