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方案为深入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在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得到全面查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XX县区管委要结合当前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开展的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工作,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重点对辖区内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后至2011年底(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新开工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清理核查
核查工作以各市区(包括开发区、工业XX县区,下同)为主,要进村入厂,不留死角,重点核查项目用地的合法性
对清理核查出来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都要逐宗登记造册,逐宗立案查处,确保既处理事、又要处理人,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
二、专项整治工作步骤(一)排查摸底
各市区对本辖区内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对排查出来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逐宗建立台帐
(二)清查整改
各市区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按照确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边清查、边处理,逐宗落实查处和整改意见
2011年度卫片下发后,对图斑涉及的宗地作为重点逐个核查,确保无遗漏
要严肃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该退耕的必须退耕;对责任人的追究要严格依法依纪执行;对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两高一资”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从严从重处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可以调整规划)、符合供地政策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在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的基础上,抓紧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对未供即用违法用地,要加快实施土地有效供应
各市区要在3月3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检查验收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