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廉政责任分解方案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1、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各项要求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各项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部门职能应转不转、应变不变行为,严厉查处变相增设机构、违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突击提拔干部行为,严厉查处隐瞒挪用资金、挥霍公款、突击花钱、违规更换办公设备、擅自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确保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顺利进行
(责任部门: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室)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
凡是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的事项,逐步予以取消;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通过多种方式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下级政府能够承担的审批事项,尽可能下放
强化后续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
严肃查处变相保留已经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行为
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组织听证
(责任部门:效能监察室)3、稳步推进“三集中四到位”工作
巩固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成果,完善项目代办、难题会办机制
(责任部门:优化办、效能监察室)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4、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推进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体化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网上电子监察平台的融合,力争年底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覆盖
(责任部门: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5、改革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制度
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第1页共5页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采矿权探矿权出让等问题
督促相关部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