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第一节公司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造行业、地方政府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指令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3、督促所属部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4、组织开展全局性的安全活动
5、组织开展“三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
6、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7、组织工伤死亡、群伤等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组织重大及以上泄漏、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9、组织对公司、直管各生产车间及其安全第一责任人年度安全业绩考核,并实施奖惩
10、负责公司直管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11、负责生产性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二条各车间安全生产职责1、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的责任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化工行业、地方政府、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和制度
3、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制定安全规定或实施细则
4、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5、根据生产任务及本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交底和实施
6、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实施,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提高队伍的安全素质
7、开展安全检查,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建档和尘、毒、噪音源的治理
8、负责重伤、轻伤、生产事故、泄漏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负责各类生产性事故的统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并开展岗位安全性评价工作
10、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二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工会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的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