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次文件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规定(试行)生效日期2006年9月30日编号CHEC·WI04-2006版次E新增1目的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和环境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和社会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施工现场
3编制依据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3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3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3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20日3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3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3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
9《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A版)》2006年4月12日3
1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2006年4月19日3
11《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考核规定》华电工程经[2006]155号3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4术语和定义4
1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施工项目——指建设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包含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或只含二者之一的工程项目
3施工单位——从事土建施工和/或设备安装的单位
5建设工程管理方针5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建设工程环境管理方针:保护环境、预防为主
6建设工程单位的安全和环境责任6
1勘测、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6
1勘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设计单位应当:a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