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XYCCG-2009-154宜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办公设备询价采购文件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7月27日目录一、询价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政府采购合同四、采购清单一、询价公告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现就宜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1、招标编号:JXYCCG-2009-154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本次主要采购项目:笔记本电脑4台,台式电脑5台,激光打印机3台,监控系统1套,共3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4、评标方法和原则: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5、投标、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7、开标时间:2009年8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8、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时振威、王凤芬9、电话及传真:0795-3216796(传真)0795-321678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7月27日二、投标人须知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采购通知,本次政府采购实行询价采购。为保护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请各投标人熟知以下全部内容。一、质量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二、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的内容1、投标函;2、项目方案及说明、企业实力情况介绍、资质证明等;3、投标项目数量价目表;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承诺或赠送。5、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直接参加投标。6、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2、逾期送达的;四、开标方式:由采购人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拆封比较评定,得出中标人。五、评标、定标原则: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若投标人所报产品配置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则优先中标。。六、投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七、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八、联系电话及传真:0795-3216796(传真)0795-3216783九、联系人:时振威、王凤芬三、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中标人):乙方(采购人):丙方(招标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甲、乙、丙三方根据2009年8月4日举行的询价采购达成本合同(JXYCCG-2009-154)。一、中标商品清单及中标价格(见附件)二、甲方售出的货物必须附有合法齐全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说明书等资料及物品,并指定为2009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产品。三、商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保证条件和期限质量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甲方按国家及生产厂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和维修。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四、售后服务:甲方应提供下列服务:(1)现场安装和调试;(2)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乙方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4)甲方接到乙方的报修电话后,市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