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XX年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舒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XX省文明城市(县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程度和服务“创先争优”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为创建全省文明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科室(人)按照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各责任单位任务要求,委局各室要积极参与全县的各项创建活动,重点完成三项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分解如下:1、本机关单位内部环境优美、文明有序
责任科室:委局机关各室;责任人:各室负责人
2、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开展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问卷调查
责任科室:党风室、宣教室;责任人:张德年、束晓春
3、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制定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的监督检查;开展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度问卷调查
责任科室:纠风办;责任人:邓宏来
三、工作步骤(一)分解任务,宣传发动(2010年8月)1、成立县纪委监察局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
2、将委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室和责任人,做第1页共3页到不留空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3、召开机关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动员会,做好本机关的再发动工作
4、通过县新闻媒体、纪检监察广泛宣传发动,在全机关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狠抓落实,全面实施(2010年9月至11月)1、加强干部职工素质教育
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三做”(在社会做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