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財物管理作業要點95年9月20日第322次行政會議通過第一條爲期本校所有財產及物品有效管理,以利財物發揮使用效能,避免浪費,爰依國有公用財產產籍管理之相關法規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本要點所稱財物之分類、說明、登記及管理原則如下:分類類別及名稱說明財物登記管理單位財產第一類土地及土地改良物相關帳冊、權狀總務處保管組總務處保管組第二類房屋建築及設備相關硬體設施總務處保管組總務處保管組第三類機械及設備第四類交通及運輸設備第五類雜項設備單價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之動產設備總務處保管組各使用單位圖書、視聽資料與單價超過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之軟體圖書館登錄
每月列印圖書、視聽資料結存表送交保管組彙整財產
圖書館或各使用單位物品第六類非消耗品單價未達新台幣一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二年之設備用品
非消耗品係指公用物品質料堅固,不易損耗,如事務用具、餐飲用具、陳設用具
單價未達5,000元者,由使用單位自行登記列管
5,000元以上由總務處保管組登記列管
各使用單位第七類消耗用品消耗用品係指使用後喪失其原有效能或使用價值者,例如事務用品、紙張用品、衛各使用單位各使用單位生用品
第三條財物之編號及使用年限係依據行政院訂頒「財物標準分類」之規定辦理
第四條新建或修建之建築物完工,經營繕組會同會計室及使用單位驗收完竣後,營繕組須提供該建築物使用執照等相關資料,交由保管組向地政機關辦理建築物產權登記
舊有之建築物拆除前,營繕組應提供該建築物拆除執照等相關資料,交由保管組向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滅失登記
如該建築物尚未達使用年限或造價金額參仟萬元以上,尚須陳報教育部轉審計部核准後,始得進行拆除工作
第五條財物管理係採用分層負責保管制
一、財物登記管理單位:總務處保管組負責全校財物登記管理工作,圖書館負責全校圖書、視聽資料與單價超過一萬元以上軟體登記管理工作
並應備置增減、異動原始憑證,其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