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嘉宏晟[2007]107号签发人:章燎关于印发《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宏晟公司各单位:现将【JG_ZYⅡHS(AQ)-33】《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自此文件下发之日起原【热电字(2006)第7号】《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第5
1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废止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印发管理标准通知发至:各部室、作业区、班组嘉峪关宏晟电热公司综合部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印发共印:1份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编号:JG_ZYⅡ/HS(AQ)-33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版次:A/0第1页共4页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1目的宏晟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宏晟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管理与决策机构,为明确和落实宏晟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安全管理网络机构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宏晟公司各部门、各岗位
3定义4职责4
1安监部作为宏晟公司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委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2安监部负责《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完善,负责本规则赋予各成员、各部门职责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
2安委会各成员及安全网络机构成员、各岗位人员负责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
3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及明确机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并负责对本部门管理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各项制度的执行
4设备部、生产一作业区、生产二作业区、生产三作业区负责监督各下级作业区、班组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及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5管理内容及要求5
1安委会组成5
1安委会设主任1名,为安全生产最高管理者;执行副主任1名,为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