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嘉宏晟[2007]107号签发人:章燎关于印发《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宏晟公司各单位:现将【JG_ZYⅡHS(AQ)-33】《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自此文件下发之日起原【热电字(2006)第7号】《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第5.1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废止。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印发管理标准通知发至:各部室、作业区、班组嘉峪关宏晟电热公司综合部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印发共印:1份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编号:JG_ZYⅡ/HS(AQ)-33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版次:A/0第1页共4页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1目的宏晟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宏晟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管理与决策机构,为明确和落实宏晟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安全管理网络机构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制定本规则。2适用范围适用于宏晟公司各部门、各岗位。3定义4职责4.1安监部作为宏晟公司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委会的日常业务工作。4.2安监部负责《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完善,负责本规则赋予各成员、各部门职责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4.2安委会各成员及安全网络机构成员、各岗位人员负责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4.3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及明确机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并负责对本部门管理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各项制度的执行。4.4设备部、生产一作业区、生产二作业区、生产三作业区负责监督各下级作业区、班组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及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5管理内容及要求5.1安委会组成5.1.1安委会设主任1名,为安全生产最高管理者;执行副主任1名,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5.1.2安委会下设的安全监察部为常设机构,负责负责安委会的日常业务工作。5.1.3安委会设立安全管理网络机构,负责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5.1.4根据“有岗便有责”的原则,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安全职责的履职。5.2工作职责5.2.1见附录《宏晟电热公司安全生产职责》。5.3工作制度5.3.1会议制度5.3.1.1宏晟公司安委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主要研究前期工作态势及问题,讨论决定宏晟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贯彻国家及电力行业、酒钢(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最新工作精神。5.3.1.2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委会执行副主任主持,各副主任、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分析并总结上月安全工作,传达国家及酒钢(集团)公司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布置当月安全工作重点。5.3.1.3安全网络责任成员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安全监察部部长主持,安全监察部成员、各单位安全网络责任成员参加,分析所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动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进行具体工作布置。5.3.2汇报制度5.3.2.1各安全网络责任成员每周四12:00前,将上周所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安全监察部,由安监部进行汇总整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安委会有关领导汇报。安全监察部根据安委会领导的指示,做好相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工作。5.3.2.2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要及时向安委会领导通报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生产设备事故的发生情况与事故结案情况;并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5.3.2.3安全监察部部长每月向安委会领导简要报告全月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工作情况;年末报告全年安全生产总结和提出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与部署。5.3.3记录制度5.3.3.1在安全监察部设《安委会会议记录》。记录安委会会议主要内容,安委会研究的重点工作和工作部署,记录要全面、清晰,备查。5.3.3.2各成员单位设《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记录本》。记录各职能部门的日常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项工作内容,记录安委会会议、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网络责任成员例会会议内容等,备查。5.3.4文件制度5.3.4.1宏晟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均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