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邹发[2008]4号)和县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邹政办发明电[2008]11号)、《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邹政办发[2008]29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隐患治理年”和“管理规范年”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自改申报、镇办督促落实初审、部门监督检查验收、上报审批的工作方式,在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全面系统的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引导和促进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标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让企业的每个员工从事的每项工作都按安全标准和制度办事;全面改进和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任务和措施,促进企业工作、管理、操作、行为、技术“五规范”,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
二、开展范围、分类及任务目标(一)范围、分类全县范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
(二)任务目标引导和促进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标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让企业的每个员工从事的每项工作都按安全标准和制度办事;全面改进和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