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與室內裝修法令講習會研習成果報告書公共安全與室內裝修法令講習會指導補助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研討日期:98年10月28日參與教師:曹莉玲老師地點: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15樓國際會議廳(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三段200號)一、前言:消防設備與室內裝修材料、裝修材料之防火性能、防火安全與公共安全的關係、裝修材料應用不同之規定、美觀之裝修考量,同時可達到法令規定之防火性能,這些皆為設計者、施工者與使用者最迫切了解的課題
在這場公共安全與室內裝修法令講習會當中,主辦單位邀請了學界與業界學有專精的專家學者依據不同主題,舉辦不同場次的演講
二、內容:依據92年度增修「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4條及15條之規定,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人員(專業設計技術或施工人員),須為領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書,且參加內政部(營建署)所舉辦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講習取得認可後,始得依法進行室內裝修作業,其主要目的為考量室內裝修責任與專業訓練
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時,依該法第23條明確規定,不得妨害或破壞消防設備,並應考量室內裝修材料之防火性能,即不涉及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分間牆構造等主要構造之變更,來進行室內裝修
倘若涉及到變更行為時,就必須要探討到防火區劃、分間牆、步行距離等逾二十項檢討項目,即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執行要點」所規範之內容辦理,以維護公共場所的安全
室內裝修不再只是滿足空間機能與視覺美感了,特別是公共場所防火安全的確保,才能維繫者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因此身為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就更應瞭解室內裝修材料的特性與選用,並在既有的法令規範下,進行場所的室內設計
考量公共場所所可能涉及之室內裝修行為,為建築物管理權人及室內設計/施工/管理人員最困擾的一個領域,且於實務操作時,各地方政府針對問題的解釋不一,如需設計兼顧美觀及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時,往往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