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石安发[2010]1号关于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活动的通知》》(京安发[201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从今年起,安全生产管理将步入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委会通知精神,把加强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管理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落实由区市政市容委牵头,城管、住房和建设、商务、旅游、教育、卫生和街道、社区等单位配合,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合理配置执法检查力量,力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在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开展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和消除隐患相结全;二是把督促检查和主动服务相结合;三是将专项工作与本单位日常工作相结合
三、加强沟通,稳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分步落实,在落实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区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协调,每月底要按要求报送推进情况、完成情况和未完成情况报至区市政市容委,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活动的通知》二一年一月十一日〇〇主题词: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通知报:吴克瑞副区长抄送:区委办、政府办督察室,法院、检察院,市安办石景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月11日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京安发〔2010〕1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