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及集团总部关于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司设备管理工作,使设备工作处于有序的管理之中,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管理范围公司内所包含的全部设备,重点为列于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等均为设备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内容1: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分类、编号、登记、迁移、封存、报废、残值处理和事故处理
2:设备维修的管理: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小修、中修、大修的组织和计划工作,备品配件的定额贮备,设备检修的工作制度等
3:设备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设备的工艺改造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通过技术和经济管理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
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
第五条:设备管理工作的目标:加强设备基础工作和管理,抓好设备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动、静密封点泄漏率,延长设备运转周期,缩短检修工期和降低维修成本,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设备管理机构设置第六条: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设置机修厂,其它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和设备员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各工段由工段长负责
第七条:机修厂厂长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机修厂对其它各部门设备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第三章设备管理工作职责第八条:机修厂在设备管理中的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掌握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加强设备的基础工作,做好设备检查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管理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设备年(月)报表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调拨和报废工作,主持设备的改造与更新,参与重点基本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4、组织编制年度大修、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