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滨安发[2005]11号关于印发全市2005—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安委会部署要求,今年到2007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为此,市安委会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海洋与渔业、滨州海事处、质监、机电协会等部门、单位制定了十二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实现长治久安,防范重特大事故,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建设“平安滨州”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领导,各市组织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海事、海洋与渔业、质监、机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各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加强监督协调,及时调度本县区的整治进展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二、抓好各项整治方案的落实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安委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统筹规划好每年度和每一个重要时期的整治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整治有重点
当前要抓紧制定2005年度的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集中整治和解决影响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和重大事故隐患
三、把专项整治作为完成事故控制指标的关键性工作来抓
各级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落实事故控制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
对事故多发领域,要研究采取硬措施,切实通过持续不断的整治,确保各地区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海洋渔业生产、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工地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