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紧急预案新集中学新集中学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及时处理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突发性事件,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证
(二)预案制定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在我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制定依据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2、重大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