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标准(产煤区市县)类别及分值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实现情况扣分原因扣分分值实际得分一、控制指标(25分)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否决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为零分:1、本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3、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控制指标200%
4、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得分在69分及以下
(二)控制指标(25分)1、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指标范围内得15分;每超1人扣1分;每少死亡1人加0
2、未发生较大事故得5分,发生1起扣5分
3、单项事故考核(5分)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内得3分,每超1人扣0
5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内得2分,每超1人扣0
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75)(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领导
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任务,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签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到乡(镇)、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及企业,签订率达100%;并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5分)1、全年召开4次专题会议
少开1次会议扣0
5分;每次会议记录或纪要等资料不齐全扣0
2、“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无方案或无工作总结或未按规定前报市安委办,每少1项扣0
3、责任书签订率未达100%扣0
4、未实行“一票否决”制扣0
5、无检查考核或资料不全扣1分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加强和完善安全监管和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