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52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精神和省安全监管局《全省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浙安监管办〔2008〕41号)的部署,我局制订了《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及时将本方案转发至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和各相关企业,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〇〇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精神和省安全监管局《全省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浙安监管办〔2008〕41号)的部署,为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以下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深化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略,探求规律,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