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校车服务运行工作方案为有效解决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市政府统一配备专用校车,为上下学路途较远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现就做好校车服务运行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投入、部门联动、公司管理”的原则,坚持校车服务运行公益化,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服务范围、运行模式、车辆配备和收费标准(一)服务范围和运行模式
村里集、小门家、大柳行、潮水、大辛店、北沟、刘家沟七处镇实行专用校车服务模式,委托交运集团负责承运
南王、新港两处街道实行公交服务模式,委托市公交公司定时定点接送
校车服务对象以在校小学生为主,兼顾初中生,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二)车辆配备
车辆由市财政出资,统一采购,分期配备到位,年内实现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车服务全覆盖
一期投入46辆标准校车在七处镇先行试运行,根据试运行情况,适时配齐全部车辆
(三)收费标准
实行专用校车服务模式的,以物价部门批复价格为准
实行公交服务模式的,按现行中小学生乘坐公交车收费标准执行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车服务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校车运行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在市教育体育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共同抓好校车服务运行工作,具体分工如下:1
市教育体育局
牵头抓好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车服务运行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车型确定和采购工作,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审查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和证明;做好学校、校车服务公司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组织人员做好随车服务和安全管理,记录接送情况,并核定服务补贴;组第1页共2页织学校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校车服务运行宣传、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学校制定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校车安全正常运行;监督校车服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