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确保我县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包括: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2
饮用水源保护区或饮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而引发的水污染事件及重大疫情;3
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饮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饮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4
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5
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6
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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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乡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任务,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县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