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低整办〔2008〕2号关于对低压电器生产企业进行整治验收的通知各低压电器及配件生产企业:为推进低压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低压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政办[2008]49号)文件要求,决定对低压电器生产企业开展整治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照检查,落实整改各低压电器生产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整治要求,对照《建德市低压电器产品生产企业整治验收细则》(见附件),认真查找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抓紧组织整改,进一步增强质量法制意识,改善硬件和软件实施条件,强化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动申请,组织验收完成整改的企业,应主动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型号规格清单及图片资料,关键采购件及供应商清单,产品标准、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等文件,属出建德市低压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口产品的还应注明使用国、地区
申请资料交建德市质监局、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一份
整治验收小组在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一般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到企业生产现场进行考核验收
三、严格标准,讲求质量验收小组应按照《建德市低压电器产品生产企业整治验收细则》,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对验收合格的,准予生产、申报出口;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企业整改
企业完成整改后可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整治验收小组设在市质监局质量科,联系人程晓辉、蒋宏,电话:6475889613805701956附件《建德市低压电器产品生产企业整治验收细则》建德市低压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二00八年三月十八主题词:低压电器整治通知抄送:建德市政府办公室、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吴铁民副市长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