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荣利石油仓储有限公司三项制度汇编2市直发布日期:2007-10-2416:55:45阅读:523来源:字体:[大中小]一、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制度第一条成品油的经营活动,具有易燃易爆的生产特点
为了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并对企业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迅速恢复生产,按照国家批准,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实行油库内部财产保险
第二条安保基金是单位从生产成本中集中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三条安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开展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负责
第四条安保基金计提的依据是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
第五条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1
固定资产和存货
基本建设项目中引进的成套设备
新装置建成投料试车,但尚未报转的固定资产
已向社会保险的资产不应再计提安保基金
第六条安保基金的提取标准及操作办法
安保基金缴纳单位按照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账面平均余额的2‰提取
以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最近6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扣除第七条各款制度的扣除额)为基数,每年分两次提取:第一次,按上一年12月底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和上年7~12月每个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1‰提取;第二次,按本年6月底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和本年1~6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1‰提取
新装置建成投料试车,在尚未正式投产、国家验收(即固定资产未转账)之前,应以调整概算投资扣除已投保资产和待转出、待摊销的费用之后的85%作为基数,按照基数的2‰提取,参照第一款制度操作
基本建设项目中引进的成套设备按设备到岸价的2‰提取,列入基建费用,并参照第一款制度操作
第七条安保基金计提期限、每年3月1日和8月15日前分两次计提
第八条当年安保基金利息和总准备金利息作为当年安保基金收入,计入安保基金总准备金
安保基金由企业按制度开支范围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