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监安全〔2010〕135号华中电监局关于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各电力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遵照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电监安全〔2010〕5号)、《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办安全〔2010〕26号)的部署以及华中电监局《关于华中区域保证上海世博会电力安全工作安排与要求的通知》(华中电监安全〔2010〕76号)、《华中电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华中电监安全〔2009〕235号)的安排,华中电监局成立了以何兆成局长为组长、罗毅芳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电力综合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于2010年4月20日至5月22日组织专家组分别赴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开展了综合安全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涉及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宜昌超高压管理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电投江西分公司等25个电力企业,其中电网经营企业4家、电网运行维护企业4家、发电集团公司(分公司)3家、火电企业4家、水电企业3家、供电企业5家、电力施工企业2家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和交流座谈等方式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25份,提出问题及建议134项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情况大部分受检企业均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电监会《电力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夯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大部分电力企业成立了以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