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方案为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在全市行政职能部门推行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便民服务为重点,以“综合服务、提供帮助、便利快捷、公开透明”为目标,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重组建立规范的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镇政府和街道的职能转变和体制创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规范和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区8个镇(街道)都按“五统一”的建设标准(即:进驻事项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组织机构统一,办公设施统一,中心标识统一)的要求,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政府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
镇(街道)和上级派驻机构的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服务
同时,完善窗口服务、业务受理、政务公开、管理考核等制度
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收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一)进驻事项标准
镇(街道)基层站所办理的与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和镇政府、街道的审批、综合服务事项,均应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有条件的应将垂直管理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也纳入中心集中办理
为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方便基层和群众,中心应设民政窗口、残联窗口、合作医疗窗口、计生窗口、涉农服务窗口、劳动和社会保障窗口、建设窗口、科技信息窗口、便民服务窗口和法律政策咨询窗口等,各镇(街道)也可根据当第1页共3页地的实际增设特色窗口
(二)管理制度标准:为规范服务,统一标准,便民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