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做好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组安全运行水平,达到一流瓦斯发电厂目标,遵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要求,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安全工作人人抓的原则,结合我电厂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我电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职能和职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适用于广安意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盛民瓦斯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职能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能(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电厂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委员三名
组长由厂长担任,副组长有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科长,委员有机电科长、运行科长、财务室负责人,成员有各班长
2、电厂安全领导小组决策全电厂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提出安全生产目标,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领导全电厂的安全活动,对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和分析处理
(二)安全管理职能1、贯彻上级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及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2、贯彻上级颁发和本电厂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条令、条例及规程制度的执行,并对安全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人身安全情况
4、检查电力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和各项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按规程规定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及时做好事故统计和分析,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6、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保护装置状况,设备缺陷和隐患以及人员技术状况等进行监察
7、参加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组织互查和抽查
8、组织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9、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宣传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事故教训,向各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10、提出安全生产奖惩建议,对各科室安全指标完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