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各部门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一六年三月序言《鸡西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煤矿安全管理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编写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到煤矿党委书记、矿长等5个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部长及煤矿安全矿长、煤矿安监科长等4个安全管理机构,涉及公司和煤矿主要安全生产部门54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人343个,煤矿安全生产岗位人员191个,选取了与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等灾害管理事项密切相关的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煤矿矿长、煤矿通风科长和煤矿岗位员工等598个岗位,编写了《鸡西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煤矿矿长和党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基础,结合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龙煤集团及我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构架编写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部长及煤矿安全矿长等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为基础,结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程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构架编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及煤矿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和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照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职业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