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部分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二、综合布线系统系统应完全遵循国家(国际)的有关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及网络和通讯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以及测试和验收规范,应保证系统整体链路特性的一致性,所有通信链路必须满足国际标准TIA/EIA568B及ISO11801:2002对其的技术要求
主要产品元件(线缆,跳线,模块和配线架)及组成的永久链路及信道受到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DELTA、CE、RoHS环保认证)及国内权威机构(如信息产业部)信道测试报告合格,要求100%测试
系统应采用标准模块化的接插件方式,进行完全结构化布线,以使得整个综合布线系统是基于开放功能的子系统,完全面向用户,并很容易在配线上进行话音、数据、多媒体等应用的互换和重新组合以及扩充和未来系统的技术更新和性能升级
系统应简单可靠、管理方便,但又具有先进性
系统安装、检测及维护简便,零部件、易损部件容易拆卸、更换
系统应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保证工作区的信息插座具有通用性,其用途无须限制为语音、数据或多媒体终端
系统应具有可扩展性,以便适应未来的发展需要
系统应具有经济性,在满足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并遵循技术先进、设备优良、经济合理和质量优质的原则
依据有关规范及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共分为五个子系统:工作区子系统、水平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干线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
(1)工作区子系统工作区子系统包括面板、模块和跳线
面板要求采用英式86型原厂面板产品,可提供单口/双口类型,附带原厂标记,信息插座应方便拆卸,便于维护,模块需兼容普通电话跳线
面板模块与配线架模块必须通用,产品符合TIA/EIA568B和ISO/IEC11801及相关国内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认证
数据、语音采用六类模块
信息点均采用六类RJ-45非屏蔽模块
(2)水平子系统水平子系统为从信息插座至楼层配线间(一般由弱电竖井间)的水平线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