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棉花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加工、掺杂掺假、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加工设备和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确保棉花市场有序经营,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9月上旬开始在全市开展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此次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的,根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14号令)和《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第49号令)要求,针对我市棉花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三个半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棉花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整治,保障广大棉农的合法权益,促使全市棉花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棉花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治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把无证加工、掺杂掺假、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加工设备以及在经营中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
(一)收购环节查处重点对收购单位要核查其是否具备收购场地、储存场地、检验设备和质量检验人员;重点检查收购单位在收购时是否有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诈性坑害棉农的计量违法行为;是否执行棉花标准和质量验收“五定”制度(即定衣分、定品级、定长度、定水份、定杂质);是否按照国家检验标准,排除异性纤维后确定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是否做到不压级压重、不抬级抬重、不混等混级,不收含水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棉花;严禁收购、置放混等混级和不排除异性纤维的棉花;严禁掺杂掺假
(二)加工环节查处重点在加工环节,要重点查处加工单位是否有属于国家明令禁第1页共4页止使用的“两小一土”棉花加工设备(即小于1000毫米的皮辊机、小于80片锯齿轧花机和压力吨位小于200吨的土打包机);是否具备合法的生产加工设备、场地、棉花检验设备和符合要求的质量检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