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宁波市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条件考核表经营单位:经营地址:储存地址:考核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日期:年月日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二〇一〇年七月填写说明1、本表适用于申领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小型仓库)安全经营条件的考核
2、现场考核人员不少于两名
3、审查结果逐一填写,如该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无此项的打“/”
4、若初查为不合格,考查组应填写《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整改意见通知书》,经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整改意见反馈单》作为复查申请,考核机关及时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经营单位需重新申请
5、考核表应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填写工整,“经营单位”用全称且与申请表一致;修改之处应采用“/”杠去,并有修改人签名
6、本考核表各栏目审查结果全部合格,则考核结论为合格;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单项审查结果不合格,则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7、《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整改意见通知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整改意见反馈单》作为本考核表附件
8、“初查”合格者,“复查”栏目无需填写
9、“科负责人”在“审核”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确认
一、考核记录类别考核内容与要求初查结果复查结果备注(一)安评报告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符合要求
2、评价范围与企业经营许可申报范围一致
3、评价内容全面、结论明确,签章完整
4、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状况相符
5、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企业,安评报告中有明确的整改措施,且有整改确认书
(二)经营储存1、实际经营、储存地址与申请地址一致
2、经营面积和储存面积符合有关规定
3、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布局合理,禁忌物料不混放
4、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场所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