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官方食品安全员体系现状日本(1)组织机构及职能日本法律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主体,即日本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共同负责
按照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分别确定各自管理职责,直接面向农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和消费者
农林水产省主要下设消费安全局、消费安全政策、农产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植物防疫、标识规格、总务等课及1名消费者信息官
主要负责:国内生鲜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与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进口农产品动植物检疫;国产和进口粮食的安全性检查;国内农产品品质、认证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农产品加工中"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HACCP)方法的推广;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屠宰场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消费者反映)的搜集、沟通等
农林水产省设立"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小组",负责应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主要职能是,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危机小组将负责搜集信息、研究和制定应对方针,并指导实施
建立了农林水产省内预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联络体制
厚生省设有食品安全局,内设企划情报课、基准审查课、监视安全课,除增设食品药品健康影响对策官、食品风险信息官等职位外,为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还增设进口食品安全对策室
主要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加工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对进口农产品的安全检查;国内食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许可;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流通环节的养殖业食品经营许可和依据《食品卫生法》进行监督执法以及发布食品安全状况等
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之间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各有侧重
在市场抽查方面,厚生劳动省对进口和国产农产品进行执法监督抽查,其抽查结果可以依法对外公布,并作为处罚依据
农林水产省只抽检国产农产品,旨在调查分析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对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