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进程,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编印《咸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目录:咸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一、执法检查程序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三、行政处罚程序四、听证程序五、纠错程序咸阳市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使用规范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二、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咸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主要法律文书二、生产安全事故案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标准咸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执法工作程序,是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执法过程中,履行职责的基本工作步骤
主要由执法检查程序、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程序、纠错程序组成
按照执法基本程序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是确保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基础
也是提高执法效率,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执法检查程序(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必须2名以上
(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三)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
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按下列要求填发有关法律文书:1
发现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当场改正的,应当责成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对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被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