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验收标准》通知泉安委[200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晋江市源海长城石化有限公司化工罐区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泉安委明传[2007]1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于9月下旬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抽查。现将市安监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要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检查验收中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要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望的企业,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对一些不符合安全条件,仍继续违法违规经营、生产、储存等活动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二)各地要将《验收标准》印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每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及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企业(以下简称组织、督促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照《验收标准》的检查内容、规定要求和验收标准,逐项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管理,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各地要对在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按标准逐家进行检查验收,真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建档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整改,直到落实为止;对一时无法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四)市政府定于9月21日至9月30日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抽查。在市政府抽查过程中发现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不落实的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将进行通报,并责成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检讨。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二OO七年九月三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验收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规定要求验收标准1落实安全许可制度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1、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2、严禁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主要负责人经安全培训,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2、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3、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1、企业法人持安全培训资格证书;2、企业内部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3、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营场所、厂房、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1、安全评价结论符合安全生产、经营、储存的要求;2、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落后的工艺设序号检查内容规定要求验收标准备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4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安全会议、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账物清点、出入库登记、值班、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制度;2、企业各类人员熟悉相关内容;3、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5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岗位操作规程,员工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1、安全操作规程上墙;2、员工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没有发生违规操作行为和安全事故;4、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并执行。6设置安全标识、标志对企业危险部位和危险产品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1、本企业危险岗位(部位)、危险产品特性上墙公开,提示注意事项及应急救援措序号检查内容规定要求验收标准施;2、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标识和安全警示标志。7落实安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