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说明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文书使用说明(一)《案卷首页》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完毕后,将有关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案卷内材料总的提示性封面
制作说明:(1)文头
文头应当补充填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单位的全称
(2)案件名称
应当与立案审批表的案件名称一致
案由应当与立案审批表的案由一致
(4)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应当写明当事人违反的法律规定、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引用法律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目,并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相一致
(5)立案时间
同立案审批表的审批时间
(6)结案时间
同结案审批表的审批时间
(7)承办人
填写该案件具体承办人的姓名
(8)归档日期
应当按照归档完成的日期要求填写
(9)归档号
按照本部门统一规定的顺序排列编号
(10)保存期限
分为永久和定期(10年、30年)两种
制作注意事项:该文书提倡打印制作,也可以手写
手写用笔为蓝、黑色钢笔(碳素笔)
(二)、《卷内目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完毕后,将有关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将有关案卷内材料按次序编排以供查考的提示性文书
文书制作说明:(1)序号
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排列填写
(2)文件名称及编号
文件名称及编号应当填写案件全称及相应编号
案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按照:案件立案、案件调查、处罚告知及听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案件结案的顺序依次填写
对于卷内执法文书,应当填写正式生效的日期
其他文书,填写取得文件的日期
将卷内文件排序后依次统一编制页码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填写文件说明事项
文书制作注意事项:(1)注意目录内容和卷内文件的对应性,注意符合立卷归档要求
(2)卷内文件均要体现在目录上,做到目录与卷内文件相符合
(3)该文书一般应当打印制作,尚不具备条件的,也可手写,手写用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