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全省煤矿灾后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建议方案资料编制提纲一、5个重灾地区煤炭工业情况分析(一)灾前煤炭工业发展概况1、各市辖区域内的煤矿数量、分布情况和核定生产能力及2005以来每年的煤炭产量;2、辖区内及各县(区)煤炭资源赋存条件、保有资源量及开采技术条件概述
(二)煤炭工业受灾损失情况分析1、受灾损失情况分析
对所在市和各产煤县(区)受灾矿井数量及经济损失进行较为准确地调查、统计分析,重点分析各个矿井的地面生产系统和地下生产系统及井巷工程的受损严重程度和可恢复性,并做出能否恢复生产及恢复生产难易程度的基本判断;对不能恢复生产的矿井,能够提出改造性重建和异地重建的方案建议意见
2、煤矿恢复重建对全省和当地其他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重点分析煤炭产业恢复重建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
(三)煤矿矿井恢复重建基础条件分析1、辖区内受灾市、县(区)的煤炭资源储量与分布情况
2、灾区煤炭产业基础及工业依靠程度
3、需重建的煤矿矿井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条件及保有资源情况,明确是否位于大的破坏性构造带内
二、恢复重建目标主要制定出本辖区矿井生产能力、产量和机械化水平目标
规划的目标时间设定在2008-2015年,其中2008-2010年为恢复重建期,2010-2015年为发展提高期,分别制定出两个时期本地煤炭工业的具体目标
——到2010年三年恢复和重建的目标——到2015年(“十二五”末)发展提高目标三、煤炭产业布局和产业定位根据各受灾市、县(区)煤炭资源条件和煤炭生产在各地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环境承受能力,明确煤炭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煤炭产业的具体布局建议方案
四、煤炭产业恢复重建重点项目规划恢复重建项目分为两大类:一是恢复生产类项目,二是恢复性重建项目,三是重建类项目
恢复生产类项目是指井巷工程、地面工程和设备设施损失较小,通过抢修,在较短时间内(不超过半年)能投入煤炭生产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