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阳光工程指导方案一、总体思路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需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着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农民受益。二、培训任务、对象和内容2012年,省下达我市阳光工程任务3730人,其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2340人(已列入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390人。各区县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任务见附表。具体对象和内容如下。(一)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这项培训已列入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仍然按照年初市民生工程的部署加快推进。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购置补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对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种养大户等农业农村生产和经营人才(详见附件2)。培训内容以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为重点,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一般累计5天。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常识、道德素质、艾滋病防治、农村消防安全、科普知识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结合今年全国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全省705个高产创建万亩示范方,对示范方内的从业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每第1页共4页方培训骨干农民约10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具体培训人数详见分解表。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内容要紧紧围绕项目和产业发展,以主推品种、种植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示范指导,注重同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三、补助标准根据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按人均778元的标准(中央和省财政补助728元、地方配套50元),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按人均100元的标准(中央财政补助)。四、组织实施(一)确定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任务。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由市民生工程已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高产创建方建设情况认定培训机构进行实施。加强阳光工程实训条件建设,特别要注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技推广示XX县区科技实验示范基地等重大农业项目实施场所作为重要的实习实训基地。市农委和财政局编制的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连同《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附件3)上报省农委、财政厅备案。(二)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遴选培训师资,编发培训教材(除专项技术培训外,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不得以简单的讲义、明白纸等代替培训教材。),实施班级管理(填写阳光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4),组织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见附件5),做好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填写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见附件6)。验收不合格的,要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按省民生工程规定的培训台帐、资料档案、验收考核等管理要求执行,其中,2012年7月1日以后培训的,需增加填写《阳光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按阳光工程规定的培训台帐、资料档案、验收第2页共4页考核等管理要求执行。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市民生工程任务,要按照市民生工程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要加大阳光工程资金配套力度,增强项目实施效果,扩大项目覆盖面。(二)强化信息公开。各区县应通过农业网站,向社会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