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各宗教活动场所:为了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界为富民强县作出更大贡献,按照国宗发[2009]20号《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和湘宗发[200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3月27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无锡召开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会议,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满足宗教生活需要的场所,也是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教职、潜心修持、从事宗教研究、服务信教群众的场所
宗教活动场所的状况突出反映了该宗教的面貌,关系到该宗教的形象和健康发展
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也是关键环节、主要抓手
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有利于切实增强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自身素质;有利于拓展依法管理体制宗教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宗教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有利于化解宗教矛盾,协调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有利于进一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转变思想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式、创新工作举措,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着力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睦,切实把创建活动与我国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形势相结合,与提高第1页共27页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相结合
创建活动的目标是
力争在5年内,使全县多数宗教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