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XX年民生工程工作总结20XX年,我局涉“民生工程”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促进和谐”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县20XX年民生工程工作意见》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充实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巩固城乡低保工作成果,不断健全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优抚、五保、殡葬、婚登和高龄政策,圆满地完成了民生工作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为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维护稳定,振兴经济、建设开放诚信活力**、经济繁荣实力**、创业宜居魅力**、物阜民安美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提高了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和各项优抚标准,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从450元提高到480元,增加了6
7%,完成市下达任务;月人均补差由20XX年的302
6元提高到334
4元,增长了10
69%,全面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农村低保标准从240元提高到270元,增加了12
5%,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月人均补差由20XX年的167
4元提高到197
2元,增长了17
8%,全面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从305元提高到365元,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从260元提高到290元,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城镇精减退职人员月补助标准从335元提高到355元,增长了5
97%;农村精减退职人员月补助标准从295元提高到315元,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城镇“三无”对象月供养标准提高到600元,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各项优抚对象标准均已按政策提标到位
二、进一步充实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城镇医保同步运行同步结算机制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