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的报告旗委办、政府办:按照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度及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20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全力保障建设用地1.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截止10月供应土地55宗159.6公顷,土地出让金收益9638万元;做好项目用地报件工作。上报城市分批次项目8个53.31公顷、单独选址项目6个270.07公顷,重点保障了电力、公路以及阿盟重点矿山企业项目的用地。2.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截止10月出具预审批复7个、初审19个、审查1个。3.启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工作,认定闲置土地5宗8.1216公顷。(二)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旗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按“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要求,做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的实施、备案、核实等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了20XX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耕地质量定级工作和20XX年阿左旗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的询价与公示,并确定技术单位;完成土地整理项目及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的归档移交工作。(三)大力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1.完成本年度调查工作任务。调查数据通过国家内业核查,勾绘调查图斑140666个,调查举证4049个。国家核查反馈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图斑11325个,初始调查数据库已汇交上报。下一步,按国家要求开展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汇交第第1页共7页三次国土调查成果。2.完成草源资源外业调查监测工作,共完成了16样地植被采样和数据汇交。(四)全力做好地质勘查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1.完成20XX年度探矿权信息公示和15宗地质勘查项目年度开工备案工作。2.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阶段性验收退还保证金报批工作,上报盟局六批共55家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阶段性验收退还保证金资料并进行了公示。3.做好重点XX县区69家矿山企业环境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57家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任务与分期验收,剩余12家矿山企业于年底前全部验收完毕。4.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邀请第三方评估单位对20XX年5家绿色矿山企业中的4家绿色矿山企业通过了评估验收。5.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排查工作。6.对20XX年退出或注销采矿权人进行闭坑治理和验收工作。(五)加强矿产资源有序管理1.完成20XX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和矿山开发利用及矿产资源统计基础库审核汇交工作2.完成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工作,公示111个,公示率100%。3.按程序为矿山企业办理砂、石、粘土采矿权登记、变更、延续工作,截止10月为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权延续7宗,新立采矿权2宗,变更2宗,注销9宗;完成明长城沿线2家(鑫磊源、蒙雪)整合主体矿山采矿权登记发证工作。4.报旗政府批准拟在巴彦浩特镇等苏木镇设置29宗建筑用砂采矿权、4宗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现已报盟自然资源局申请设置,待盟自然资源局的批准情况具体设置采矿权登记工作。5.全面完成阿左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登记入库工作及成果第2页共7页接收。6.将巴彦诺尔公地区16家花岗岩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发现的矿山矿体划定不合理、标高设置和实际矿山标高不符等原因造成开发过程中资源成材率过低、废料堆放造成的环境压力等一系列问题,上报盟局提出意见建议办理矿体调整登记,现待盟局批准后帮助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六)不断强化执法监察工作1.认真开展20XX年度土地卫片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监测图斑169个134宗地,其中:违法用地21宗地,已立案16宗地(已结案12宗,未结案4宗),暂未立案5宗地;下发矿产卫片监测图斑41个,其中立案查处2个违法图斑现已结案。2.做好日常自然资源违法线索核实、制止和查处工作。截止目前开展动态巡查工作569次,核实各类自然资源违法线索50件,其中立案查处20件,收缴罚没款146.17134万元;按照职能职责移交阿左旗农牧区执法局核实违法线索23件。3.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重点排查宗别立地区的11家正在施工治理的煤炭企业和巴润别立地区沿线进行矿业权整合的企业及诺尔公地区花岗岩XX县区部分通过验收开工生产企业。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