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索赔情况总结由上海市**有限公司承建的**高速公路A30
2项目,主线全长5
78公里;合同金额1
28亿元,其中桥梁部分为5168
79万元,其余为道路部分;施工工期24个月,竣工日期2005年6月30日;水泥、钢材等主要材料甲供
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工程款拖欠及甲供材料短缺等的原因,在2004年6月起至2004年12月,工程施工处于缓慢施工状态
导致主体工程竣工延期到2005年12月30日
由于亭卫跨线桥人行道由于设计修改,导致该项目延期至2006年8月30日完工
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我们在编制结算报告时,增加了索赔内容,此内容合计金额791
(见表1)其中:一、甲供材料影响增加费用:由于业主在2005年2月出现了资金短缺,造成从该时起水泥、钢筋供应不正常
根据水泥、钢筋断料所造成各桥梁停工情况,分别计算人工费、机械费、材料租赁费
(见表2)二、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影响增加费用业主在2005年6月至2005年12月期间,没有支付工程款,造成道路施工无法按计划进行石灰土、三渣施工,造成大型施工机械、人工停工
(见表3)三、第三项和第四项主要是动迁和设计所影响的费用
四、工期延误增加费用工期影响所造成的费用有开办费、施工场地租赁费、施工便道维修、施工管理费增加等
见表4现在,A30工程结算已接近尾声,索赔工作正在进行协商,根据目前的商谈情况,业主对甲供材料影响增加费用和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影响增加费用所立的项目基本能认可,但是对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和我们有距离
在第五项的开办费、施工场地租赁费、施工便道维修、施工管理费方面,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目前,根据商谈的情况,业主已经同意200万元左右,我们正在继续努力
表-1索赔金额汇总表序号分类费用(元)1甲供材料影响增加费用17108712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影响增加费用5898003拆迁滞后影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