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颁布单位:国务院国发〔2006〕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六年六月四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任务《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
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662所、特殊教育班2700多个,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3250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048个,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场所19000多个,法律维权服务机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