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各中小学、幼儿园、成职校、直属单位: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委办80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教委公9号)精神,制定我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深化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教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具有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特点。教育系统(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已被列为市推行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教育系统各单位必须努力推进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公开,确保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保证各项教育改革与管理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强化防腐倡廉作出应有的贡献。教育系统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的精神与要求,从对内强化民主管理,对外强化管理公开、透明的要求出发,从促进各单位加强基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的目的出发,切实做好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教育系统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是。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努力使公开政务、公开事务成为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突显教育事业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促进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促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进程。第1页共4页二、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当前政务(校务)公开的重点和工作任务区教育局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分管副局长、党委组织委员、教育工会主席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教育工会和局办公室联合负责常务工作),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教育局所属各单位(部门)应成立本单位(部门)政务(校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并落实专门人员,全面有序地推进本单位的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政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的组成人员及专门人员、教育局机关科室落实的专门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办公室。教育局将把各单位、科室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评各科室、各单位及负责人的内容之一。各学校、直属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范围。要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框架,列出所有公开项目的目录以及公开目录的时间节点,明确办事的具体部门及人员,告知办事的程序、要件和运作规范。三、紧密结合本区实际,切实有效地开展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公开的理念真正融入日常工作中,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进行具体研究,按照政务公开的重点范围和要求,制定本单位(部门)工作方案。教育局机关要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委办80号)及《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教委公9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建设教育局政务网站,各职能科室要认真梳理涉及本部门的网上办事及公开事项,全面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快实现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从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的转变。局直属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行使的职能和职权范围内,第2页共4页积极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研究本单位公开事务的范围、内容、形式,构建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教育局制定对基层单位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