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文明委〔2011〕4号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的通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今年是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
为了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顺利实现创建目标,现将《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为依据,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完善创建全省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促进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体系的圆满完成
二、考核对象各创建责任单位
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所涉及单位及部门为准
三、考核内容《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各项责任指标及开展创建活动情况
详见《仁怀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式(一)考核由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组组织,从市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抽调干部组成督查考核组
采取定期督查考核、随机督查考核与专项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督查考核原则上每月考核一次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项督查考核主要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工作中进行考核
(二)各创建责任单位基础得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办法,视工作完成情况加减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作为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市委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二)不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对创建工作不重视产、存在严重问题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创建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