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中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我矿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遏止“三违”行为,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大土河矿业公司“三违”认定及处罚标准》特制定我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三违”一般性知识“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三违”行为,往往以“省劲”、“省事”、“省时”、“方便”甚至是以赶进度为理由开始,由甲传乙,由师传徒,侥幸变成“经验”,习惯养成自然,对事故的严重后果没有意识或认识不足,使违章者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自己或他人于危险状态,甚至酿成悲剧
一、“三违”的定义:1、违章指挥指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2、违章作业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
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二、“三违”产生的根源“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