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行政系统岗位职责第一节学校行政领导岗位职责一、校长岗位职责校长是学校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并代表学校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其岗位职责是:(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卫生工作方针和上级各项指示和决定,搞好学校的管理工作,完成国家下达的人才培养任务
(二)主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下属部门按计划开展工作;对教学、医疗、行政常规工作进行决策
(三)主持拟定学校机构设置、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及奖惩等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提请学校党组织审核后,报请上级批准或按规定实施
(四)主持对学校经费预决算,大宗经费开支的审定工作
(五)支持党、工、团组织开展工作,配合学校党组织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职工福利的安排工作
(六)领导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审定对学生的奖惩,确认学生的毕业资格
(七)签署学校的重要发文、协议、合同,批办上级行政来文并组织实施
(八)建立、健全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各项改革
(九)主持校长办公会,学校行政办公会,对主要工作进行研究,作出决议,并做好协调、督促和检查
(十)主持学校重要的工作总结,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
二、教务副校长岗位职责教务副校长协助校长领导教务工作,分管教务处和学生处等,并对校长负责,其岗位职责是:(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教学规律办事,负责审核教务、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督促、检查、总结工作;负责审核教学统计、分析结果
(二)审定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师学期授课计划,领导教务处进行教学技能检查,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开展教育研究和科研学术活动
(三)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审核教学任务的安排,组织教学人员的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配合党组织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建立、健全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